設計離婚
離婚的兩種方式:「兩願離婚」、「判決離婚」,前者離婚只要雙方都同意,並談妥條件即可,但若是有一方不願離婚,自然就無法達成,就必須透過「判決離婚」
什麼是設計離婚?
離婚的兩種方式:「兩願離婚」、「判決離婚」,前者離婚只要雙方都同意,並談妥條件即可,但若是有一方不願離婚,自然就無法達成,就必須透過「判決離婚」。
「判決離婚」首先依照《民法》第1052條規定當夫妻的一方有以下數種情況時,他方就可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:
一、重婚。
二、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。
三、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。
四、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,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,致不堪為共同生活。
五、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。
六、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。
七、有不治之惡疾。
八、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。
九、生死不明已逾三年。
十、因故意犯罪,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。
十一、有前面十個項目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。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,僅他方得請求離婚。
看起來似乎很合理,但若是沒有充足的證據,依舊無法達成離婚條件。
拿第二項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的通姦罪舉例,要是沒有當場捉姦在床或其他證明兩人性器交合的證據,依舊無法告成。
所以以上不論哪種方式判決離婚,都需要證據,而證據的取得,有時候需要創造,注意,不是偽造,是創造時機創造條件,讓對方原形畢露藉此取得證據,讓另一方得以得到理想的判決。
晚晴徵信社開設此項目,就是希望所有需要幫助的人能夠找到幫手,讓他們遠離痛苦,邁向新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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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諮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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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的離婚率在亞洲排名居高不下已是不爭的事實,每天睜開眼就有百餘對夫妻簽字離婚。而且在離婚夫妻中,不僅止於年輕人急於丟下婚姻枷鎖,其實連老夫老妻也都不一定能白首偕老。
經統計,現代人離婚原因前三名為:外遇、沾染惡習、家庭暴力。 離婚原因第一名就是外遇,應該大家都不會意外。在離婚變成一種顯學,誰身邊都有幾位離婚的朋友,但更多人也都沒想到自己有天也會跟上這股潮流。畢竟穿著白紗在禮堂說:「我願意」的當下,大部份的新人都是真心想「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」
只是事與願違,在婚姻的路上不知怎麼走的,一不小心兩人就走岔了。有時不是沒意識到兩人已同床異夢,但卻也也不知該從何改變起。感情一旦變淡,就難以抵擋第三者的介入。
因著第三者介入而離婚,總是會讓人備覺挫折難堪,那種被背叛被欺瞞的憤怒,更讓人難以放下。無論如何,離婚時別因憤怒而急著簽字解脫,孩子親權及扶養費、財產分配,再再都牽涉到未來生活,一定要冷靜思考。
如果因外遇而導致離婚,建議務必掌握確切外遇證據,未來無論是私下和解或是告上法院,都能立於有利之地。離婚要考慮的面向更多元,比如孩子的監護權、贍養費、動產不動產等財產分配問題。手上有了抓姦籌碼,能站在更有利的角度談判。
那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該怎麼寫呢?
法律對此並無規定;為了避免離婚後在法律上還牽扯不清,建議妳將離婚後可能發生的法律關係變化瞭解清楚後,如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、子女監護權的問題,再與另一方討論並作成協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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